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济南本地宝济南二手房过户专题为你带来济南二手房买卖过户,济南二手房夫妻过户,济南二手房遗赠过户和济南二手房过户费用,过户材料等关于济南二手房的相关信息。

我要办理 : 二手房买卖过户二手房夫妻过户二手房遗赠过户二手房赠与过户

办理条件

普通商品房:

房地产权利人通过房地产交易形式以一定价格将房地产转让给他人的,交易双方应按规定办理房地产买卖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

购买的房产属于已购政策性住房满5年按市场价出售的,应按规定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办理材料

线上办理材料:

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未通过核验的其他资料。已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原件,使用不动产电子证书办理,原证书无法交回的可申请公告注销。

线下办理材料:

买卖双方身份证明,买卖合同;申请减免税的户籍证明、结婚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一、线上申请

 1、买卖双方分别通过登录济南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69/index.html或“爱山东”APP—首页一济南市—泉城智办—济南不动产—二手房买卖或直接选择“云柜台”。

 2、选择是否水、电、气、热一一并办理,输入不动产证号,确认不动产登记信息,填写相关交易及减免税信息并上传资料后提交。

3、领取证书办证申请经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通过后,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领证方式,通过窗口或EMS方式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含电子证书)。 全链条业务

温馨提示: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提交材料: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未通过核验的其他资料。已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原件,使用不动产电子证书办理,原证书无法交回的可申请公告注销。

二、线下窗口申请 买卖双方持申请资料至我市市区内七区各不动产分中心大厅综合窗口申请二手房买卖业务。 

1、选择就近的不动产大厅综合窗口进行申请。

2、缴税登记--窗口受理买卖双方共同提交申请资料,完成现场认证,缴纳登记费及税费(可网上缴纳,划拨土地性质的还需缴纳土地出让金)。

3、领取证书,办证申请经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通过后,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领证方式,通过窗口或EMS方式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含电子证书)。

线下业务温馨提示: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买卖双方身份证明,买卖合同;申请减免税的户籍证明、结婚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已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原件,使用不动产电子证书办理,原证书无法交回的可申请公告注销。

办理地点

各不动产分中心大厅综合窗口

    更新时间:197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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