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济南公积金可以提取几次?相关规定是怎样的?济南本地宝为您整理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
购房、建造、翻建、大修:一次
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每年一次,办理了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
租房、物业费、公积金冲还贷:每年一次
失业两年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出国(境)定居提取;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死亡:应支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本金及利息,并同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
公积金贷款按月委托提取:每月一次。按月委托提取业务于受理后次月起每月 15 至17 日转账(遇节假日顺延)
商贷按月委托提取业务:每月一次。于受理后次月起每月10至12日转账(遇节假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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