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济南本地宝为您整理汇总济南公积金按月委托冲还贷提取指南。包括申请条件、材料、流程、办理网点等信息。
济南公积金按月委托冲还贷提取指南
申请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济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细则》
申请条件
1、委托人为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及配偶。
2、委托人个人公积金缴存账户须为正常状态,有多个公积金缴有账户的,须先办理账户合并手续(灵活就业账户除外)、
3、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状态须为正常,没有逾期尚未偿还的本金及利息,同时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的,所担保贷款的借款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正常归还贷款。
4、本业务办理或撤销不能在所申请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口办理。
申请材料申请人为借款人和配偶的,需提供身份证;申请人为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和配偶的,还需提供购房合同。
办理流程
按照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配偶的顺序在委托人个人公积金缴存账户进行冲抵。
公积金中心在还款日办理按月冲还货,按月冲还贷限额为当月应归还贷款本息额。还款日委托人账户内可用余额小于当月应归还贷款本息额的,当月冲还贷额为账户可用余额,差额部分从借款人约定的银行还款账户扣除,
本协议在签订后的下一个还款日起执行。冲还货协议经签订,该笔贷款结清前,各委托人不得办理具他公机金非销户类提取业务(组台贷款中商业贷款签订商货按月委托提取业务除外)。
遇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执行。
1、该笔贷款结清。
2、本协议有效期内,委托人与受托人协商同意终止协议的。
3、委托人个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为全部冻结、销户。
4、其他情况需要终止的。
申请地点
现场办理:
济南市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分厅(经十路17099号)
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站前路9号三楼西厅)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舜华路750号二楼北厅)
莱芜服务大厅(莱芜区文化北路10号)
钢城服务大厅(钢城区府前大街29号二楼)
网上办理: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http://gjj.jinan.gov.cn)网上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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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济南市政务服务住房公积金大厅: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周六、日9:00至12:00,13:00至17:00。
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周一到周五9:00至17:00,周六、日9:00至12:00,13:00至17:00 。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莱芜服务大厅:周一至周日8:30至11:30,14:00至17:30。
钢城服务大厅:周一至周日8:30至11:30,14:00至17:30。
公积金缴存银行经办网点:工作日9:00至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