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本地宝 > 办事指南 > 济南生活办事 > 济南狗证 > 济南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政策原文)
济南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政策原文)
2018-11-27 14:00【我要纠错】

【导语】:为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文明和谐的市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通告。

  为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文明和谐的市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通告。

  一、个人和单位养犬必须遵守《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做到依法、文明、科学养犬。

  二、任何个人和单位养犬应当遵守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正常生活,不得侵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三、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的个人和单位养犬,必须到居住地(住所地)的区公安分局指定地点办理初始登记和年度登记。

  四、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除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残的残疾人饲养扶助犬外,严禁任何个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

  五、养犬人携犬出户,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携带养犬登记证,为犬只系挂号牌,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用束犬链(绳)牵领,主动避让他人和车辆;束犬链(绳)最长不得超过一点五米;

  (二)携带清除犬粪的物品,及时清除犬粪;

  (三)不得携犬进入机关、学校、医院、幼儿园和公园、景区、广场等文化、娱乐、健身场所,以及宾馆、饭店、市场、商店等公共场所;

  (四)不得携犬乘坐除客运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客运出租车须征得驾驶员同意,并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

  (五)不得携犬和放任犬只在泉池、泉渠及其他公共水域内洗澡、游泳;

  (六)携犬乘坐电梯应当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时间,并为犬只配戴嘴套或者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

  (七)其他应当遵守的规定。

  六、社区居委会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养犬管理工作,依法调解因养犬行为引起的邻里纠纷;倡导社区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依法制定居民养犬公约,并监督执行。

  七、倡导机关、学校、医院、公园、广场、场馆等场所设立“禁止携犬进入”提示牌,劝阻违规携犬进入行为,经劝阻不听的可向公安机关举报,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八、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的单位和个人,两年内累计受到行政处罚三次以上的,依法没收犬只,五年内不得饲养犬只。

  九、本通告自2018年3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30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济南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狗证】可获狗证办理指南,办理地点和流动办证安排,年审流程以及收费标准等。

手机访问 济南本地宝首页

  • 2023年济南市公安局犬只登记服务点名单

    养犬也逐步成为中国城市居民的一种生活常态和群体需求。宠物伴侣成为城市重要的社会成员。济南市公安局犬只登记服务点详见正文。

  • 济南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最新)

    济南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 (2021年6月17日济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21年7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

  • 关于济南市养犬管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10月15日,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公开征求《关于济南市养犬管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和收费管理。

  • 济南个人申请办理养犬初始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等合法身份材料;(二)养犬地点的房屋所有权属证明、租赁合同等材料;(三)犬只免疫证明;(四)养犬人与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签订的依法文明养犬承诺书。符合饲养大型导盲犬、扶

  • 济南城区一户可以养几只狗?

    在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居民限养一只犬。母犬繁殖幼犬的,养犬人应当在幼犬出生三个月内自行妥善处理,或者送到犬只收容留验场所。

  • 济南单位办理狗证需要什么材料?

    单位申请办理养犬初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或者复印件:(一)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营业执照;(二)饲养犬只的地点和犬笼、犬舍等管理设施的书面材料等。

  • 济南狗证办理地点

    2021济南市犬类管理各区办公地点有历下区:山大路227号,电话:82710087等。

  • 济南市狗证办理指南

  • 济南养犬管理电子档案应当记载什么内容?

    养犬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居住地或者住所地以及联系方式;犬只的品种、体貌特征以及照片等信息;犬只的免疫、登记记录等。

  • 济南违规养犬处罚规定

    违反规定个人在重点管理区饲养多于规定数量的犬只或者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违反第十二条规定在禁止的公共区域范围内养犬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

  • 济南养犬诊疗与经营规定

    开办犬只诊疗机构,应当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并办理营业执照,依法开展动物诊疗活动,合理收取犬只诊疗费用。

  • 济南养犬行为规范

    不得侵扰邻里及他人的正常生活,犬吠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时,应当采取使用止吠器等有效措施及时制止;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或者伤害他人;不得虐待、遗弃犬只;不得实施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养犬行为。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