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指我县镇(街道)户籍,夫妻双方均在县城(含一方在县城一方在县外)务工的人员。
1、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所需材料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入学须提供户籍证明、务工证明或经商营业执照、租房证明等。
2、材料详细说明
(1)户籍证明:原籍户口本(户主页、索引页、适龄儿童本人页)、父母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务工证明:
在平阴务工者提供:截至2017年8月31日以前,父母持有单位合法用工合同和单位缴纳“五险”的缴费单据(或个人缴纳的社保缴费单据)原件及复印件。
在平阴经商人员提供:截至2017年8月31日以前,父母营业执照正副本(须实际经营,且营业执照为带有二维码的最新版本)原件及复印件。
(3)租房证明:截至2017年8月31日以前,适龄儿童父母在平阴县城租房(提供租房合同,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在平阴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和交水费、电费、天然气的收据等)原件及复印件。
3、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流程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监护人携带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镇(街道)所属招生学校申请——>原招生学校审核材料,并予以落实——>学校在“县直学校就学申请表”中签署审核意见——>原招生学校携带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县直学校就学申请表”统一到教育科报名----县招生工作小组复核---根据学校剩余学位,采取随机派位方式进行安置----发放入学通知书。
报名时间及地点
县直小学招生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7年4月7日——30日
组织服务区内居民子女和户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
1、有房产证明和户籍的报名时间:2017年4月7日——9日
2、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及无房产证明实际居住的报名时间:2017年4月15日——16日
3、报名地点:对口小学
第二阶段:2017年5月15日——26日
组织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19日
报名地点:教体局教育科
就学安置办法
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各学校服务区招生情况和学校招生计划,确定各学校的剩余学位并向社会公示;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根据剩余学位可选报一所学校,如果选报学校人数小于该校剩余学位,直接录取;
如果选报学校人数大于该校剩余学位,则采用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确定。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在服务区有自己的住房且已经入住的,参照我县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就学办法执行。
县直小学招生计划
学 校 | 招生班数 | 招生人数 | 电 话 |
平阴县实验学校(校本部) | 8个 | 360个 | 87609947 |
平阴县实验学校(锦东校区) | 4个 | 180个 | 87876926 |
平阴县实验小学(校本部) | 8个 | 360个 | 87890025 |
平阴县实验小学(榆山校区) | 6个 | 270个 | 87668808 |
平阴县龙山小学 | 10个 | 450个 | 83108205 |
平阴县第二中学 | 6个 | 270个 | 87877226 |
【提醒】招生计划所列招生人数为最大限额,根据山东省消除大班额的要求,考虑到未来几年学校周边入住率逐年增加的现实,今年县直小学新生招生将适度控制班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