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自2026年5月15日起实施,原则上在线申请截止时间为2028年8月31日24时;修改、补正材料时间截至2028年10月10日12时,逾期将不予补贴。
自2026年5月15日起实施,原则上在线申请截止时间为2028年8月31日24时;修改、补正材料时间截至2028年10月10日12时,逾期将不予补贴。本次补贴政策按照“总额控制”的原则,资金用完即止,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资金使用进度,提前在官网发布政策结束公告。
推荐阅读>>济南国四非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条件+标准
【导语】:自2026年5月15日起实施,原则上在线申请截止时间为2028年8月31日24时;修改、补正材料时间截至2028年10月10日12时,逾期将不予补贴。
自2026年5月15日起实施,原则上在线申请截止时间为2028年8月31日24时;修改、补正材料时间截至2028年10月10日12时,逾期将不予补贴。本次补贴政策按照“总额控制”的原则,资金用完即止,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资金使用进度,提前在官网发布政策结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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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国四非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的在线申请截止时间为2028年8月31日24时,修改、补正材料时间截至2028年10月10日12时;但政策实行“总额控制、用完即止”,建议尽早申请。
对在济南市注册登记的国四非营运柴油货车(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含牵引车,不含专项作业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提前报废更新,分两种情形予以补贴。
根据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济南市国四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实施方案》,补贴分仅报废和报废更新两种,最高能领12.6 万元。
车辆所有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按照时间要求向已报废的国四非营运柴油货车注册登记地区县(功能区)在线提交申请,通过“泉惠企”平台线上填报。
对在济南市注册登记的国四非营运柴油货车(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含牵引车,不含专项作业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提前报废更新,分两种情形予以补贴。
车辆所有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按照时间要求向已报废的国四非营运柴油货车注册登记地区县(功能区)在线提交申请,通过“泉惠企”平台线上填报。
济南市对国四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未取得《道路运输证》)提供报废更新补贴,最高可达12.6万元。
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快国四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以下简称国四非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济南市公安局、济南市财政局等6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济南市国四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对在济南市注册登记的国四非营运柴油货车(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含牵引车,不含专项作业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提前报废更新进行补贴
12月1日,济南市商务局发布会公告称,自2025年12月3日24时起,暂停实施济南市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及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活动,后续政策若有调整,另行发布。
按照国家和山东省关于保障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有序实施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12月3日24时起,暂停实施我市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及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活动,后续政策若有调整,另行
2026-06-03 09:37 来源:济南国际机场
2026-06-01 16:24 来源:全国少工委
2026-06-01 16:18 来源:全国少工委
2026-05-21 18:19 来源: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6-05-21 18:17 来源: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6-05-21 18:15 来源: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6-05-21 18:13 来源: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6-05-21 18:11 来源: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6-05-21 18:05 来源: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6-05-21 18:03 来源: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导语】:自2026年5月15日起实施,原则上在线申请截止时间为2028年8月31日24时;修改、补正材料时间截至2028年10月10日12时,逾期将不予补贴。
自2026年5月15日起实施,原则上在线申请截止时间为2028年8月31日24时;修改、补正材料时间截至2028年10月10日12时,逾期将不予补贴。本次补贴政策按照“总额控制”的原则,资金用完即止,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资金使用进度,提前在官网发布政策结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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