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济南本地宝为您整理汇总2025济南历城区烟花爆竹燃放规定,还有主城区的禁放地图,快来看看吧。
一、禁放区域
按照《禁放规定》,济南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涉及我区为北绕城(济青高速)以南,东绕城(京沪高速)以西的区域。
(一)济南绕城高速以内山大路街道、洪家楼街道、东风街道、全福街道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济南绕城高速环线经过的华山街道、王舍人街道、唐冶街道、鲍山街道、港沟街道辖区,以绕城高速公路为界,环线以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非禁放区域的禁放场所
非禁放区域下列为十类禁放场所:
(一)、机关办公场所;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高速公路、隧道、高架路、立交桥,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福利院、敬老院;
(七)、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大中型水库管理区;
(八)、商场、集贸市场、风景名胜区、公园、室内公共娱乐场所、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
(九)、高层建筑物、地下建筑物、在建高层建筑物施工现场;
(十)、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场所。
三、在历城辖区范围内,一律不得销售(存储)烟花爆竹。重污染天气期间,辖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历城区禁放办提醒您:在历城区辖区范围内一律不得销售(存储)烟花爆竹,不要在网络和微信群等非法渠道购买,不要通过“互联网+寄递”方式违规寄递烟花爆竹。同时,鼓励历城区广大市民积极劝阻违规燃放行为,主动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应急部门将依法查处,并对举报有功人员将予以奖励。举报电话:110(非法储存、运输)、88066006(非法生产、销售)。
感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祝您新年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阖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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