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济南市商务局发布济南春节消费券活动规则,包括零售、住宿、餐饮类,市民可以在活动时间领取,详见正文。
消费券核销
(1)用户到店使用电子消费券时,通过建行生活APP线上买单支付或出示建行生活钱包付款码支付,具体以商家说明为准。使用时,开通钱包的预留银行卡手机号须与建行生活注册用户手机号一致。
用户到店使用数字人民币消费券时,需开通建行数字人民币一、二类钱包支付使用。使用时,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的预留手机号需与建行生活注册用户手机号一致。
(2)消费券须用户本人到店使用,不支持远程下单核券。电子消费券和数字人民币消费券可同时领取,分别使用。单笔订单限用1张消费券。
(3)消费券核销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则视为用户放弃核销,退款金额扣除核销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不再补发消费券,本轮次内不再具备领券资格。
(4)本次活动消费券不累计、不可拆单,不可提现、拆分、退补或转赠,不可用于储值等后消费方式。对疑似刷单套现商户和用户,建设银行有权问询调查、拒付补贴款,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济南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春节消费券】,可获济南春节消费券领券方式、领券时间、使用指南、使用范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