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方式
济南市全面推进退休人员(含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使用社保卡领取养老待遇。
领取条件
1.正常退休:达到国家法定(规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满15年。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已取得特殊工种认定资格,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满15年。
3.病退:已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累计缴费(含视同年限)满15年。
4.随用人单位参保职工:男满60岁,女工人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岁。
5.灵活就业人员:男满60岁,女满55岁。
办理流程
单位经办人登录社保单位网上服务系统,职工减员(在职转退休)后点击社会保险-退休管理-退休申报:输入职工身份证号后点击查询,核对职工信息录入退休日期、退休类别、公安分局、代发机构,填写户口登记地址等信息,上传职工身份证、岗位等相关材料。核对退休申报信息,等待中心审批。审核通过后打印养老待遇核定表(临时待遇的打印临时待遇待遇核定表)、待遇公示表,加盖单位印章在单位公示。
点击进入:济南社保单位网上服务系统
公示期(10天)满后登录社保网上服务系统点击退休复核,录入职工身份证号码,核实姓名无误后进入扫描退休申报复核材料页面上传加盖印章的养老待遇核定表、待遇公示表,核对退休申报复核信息,等待中心审批,审批通过后即办理完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