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济南生育可以享受哪些生育福利呢?领取条件是?快来看看吧。育儿补贴、公积金贷款、生育津贴......
济南生育福利汇总(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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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申领条件和额度:
对本市户籍按照生育政策202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二孩、三孩家庭,每孩每月发放600元育儿补贴,对其中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生育妇女每月加发200元育儿生活补贴,直至孩子3周岁。
申领方式:
育儿补贴政策按照居民自主申报原则实施,申报登记属地为该子女户籍地。申请人应在该子女出生后及时提交相关申请资料,以免影响补贴及时发放。资料提交由线上、线下相结合,其中,基本资料以线上提交为主,特殊情况家庭(再婚前生育的子女带入现家庭、收养子女等)补充资料需到属地街道(镇)现场提交。
补贴发放:
育儿补贴发至该子女账户,每年的7月和次年1月发放半年补贴(第一次申报初步定于每年的6月份开始)。如该子女出生后,首次落户地为济南市的,以出生月份计发补贴;户籍由外地迁入济南市的,在户籍迁入当月开始计发补贴。在资金发放前,申请人应按信息提示要求,及时在线上对本家庭相关信息情况再做无变更确认和真实性承诺。
济南市及各区卫健委负责有关育儿补贴问题的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区号0531)
历下区88103795
市中区82078765
槐荫区58621635
天桥区85872855
历城区66899121
长清区87224238
章丘区83263732
济阳区84226386
莱芜区76237758
钢城区76882106
平阴县87871711
商河县84889238
济南高新区88871711
南部山区51800831
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66604546
住房政策
公积金贷款
二孩及以上家庭在我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78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130万元。
保障房
对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未成年政策内二孩及以上家庭,在申请公租房时优先予以分配;对因家庭人口增加、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调换公租房的,根据房源情况实施常态化申请、统一调换;符合租赁住房补贴申请条件的,提高保障面积标准,每增加一孩保障面积标准增加15平方米。
入学政策
对按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家庭的子女,协调支持符合入学条件的同一家庭不同年龄段子女同一学区入学。鼓励优先保障三孩入普惠性幼儿园。
产假和育儿假
女方享受158天产假,配偶享受不少于15天陪产假,3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10天育儿假。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的有关规定,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生育津贴
(一)享受条件
1.单位缴纳生育保险的在职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连续足额缴费满1年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按女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发放职工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实行按月发放。
2.单位缴纳生育保险的在职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连续足额缴费不满1年的,待用人单位连续为职工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年后,由统筹基金按女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补支职工生育津贴。
3.女职工产假期间,所在用人单位应继续按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津贴计算公式
女职工生育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月缴费工资 X 津贴支付天数 ÷30天(元以下四舍五入)。
(三)津贴支付期限
1.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生育一胎时年满23周岁的158天,不足23周岁的98天;二胎及三胎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增加15天。
2.计划生育津贴支付期限: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引产及死胎娩、取出)的,享受42天生育津贴。
2025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一、产前检查费
(一)单位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
1.享受待遇人员类别:企业女职工(含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女职工(含退休人员)、女性失业人员
2.享受待遇标准:产前检查费纳入普通门诊报销范围,按照职工普通门诊统筹相关待遇进行报销,不再实行定额结算。
(二)单位缴纳生育保险的男职工
1.享受待遇人员类别:企业男职工(配偶无工作)、机关事业男职工(配偶无工作)、男性失业人员(配偶无工作)
2.享受待遇标准:产前检查费采取按人头定额支付方式,按其配偶生育时35周岁以下的标准为600元,生育时超过35周岁(含)的,标准为900元。随生育医疗费一并支付。
(三)女性灵活就业人员
1.享受待遇人员类别:灵活就业人员
2.享受待遇标准:产前检查费纳入普通门诊报销范围,按照职工普通门诊统筹相关待遇进行报销,不再实行定额结算。
二、生育医疗费
(一)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
1.享受待遇人员类别:企业女职工(含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女职工(含退休人员)、女性失业人员
2.享受待遇标准:单位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目录范围内的住院手术费、治疗费、检查检验费及分娩时引起的疾病、合并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100%。
(二)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
1.享受待遇人员类别:企业男职工(配偶无工作)、机关事业男职工(配偶无工作)、男性失业人员(配偶无工作)
2.享受待遇标准:单位缴纳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无工作单位且未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的,按照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三)女性灵活就业人员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50%。
三、计划生育医疗费
1.享受待遇人员类别:企业职工(含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退休人员)、失业人员
2.单位缴纳生育保险的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实行按定额结算,实际发生费用低于定额的据实结算,超过定额的按定额结算。有关费用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1)女职工:怀孕4个月以下引流产的2100元,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引流产的2700元。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的350元,因病情需住院取出宫内节育器(门诊取环失败、节育器嵌顿等)的2000元;绝育手术费1200元;复通手术费1800元。
(2)男职工(配偶无工作):配偶怀孕4个月以下引流产的1050元,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引流产的1350元。配偶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75元,因病情需住院取出宫内节育器(门诊取环失败、节育器嵌顿等)的1000元;绝育手术费600元;复通手术费900元。
(3)男职工绝育手术费1200元;复通手术费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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