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济南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申请条件
下列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后:
1. 零就业家庭(含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中女性年满 40 周岁、男性年满 50 周岁以上的人员;
2. 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3. 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4.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
5. 特困家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6. 成年后孤儿。
灵活就业人员的年龄认定以登记失业人员的信息为准。
上述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开始享受补贴,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定额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界定: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和弹性工作等形式就业的人员。通常包括从事钟点工、家庭服务等工作的人员;街道、社区组织的帮扶就业人员;在早市、夜市摆摊经营者;从事家庭手工业者;从事社区公益性劳动者;其他形式灵活就业人员。
补贴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下限给予不超过2/3比例的补贴。只缴纳其中一项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缴纳的一项给予补贴。
2024年4月1日起,我市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定额的标准进行调整,标准为: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医疗保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27元,养老保险补贴标准仍为每人每月509元,共计:636元。执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申请材料
身 份 证(非 本 市 户 籍 的 请 携 带 居 住 证 )(网上申请不需提供)
办事流程
(1)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人员,本人持身份证(非本市户籍的请携带居住证)到就业失业登记所在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愿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时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认定和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也可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个人登录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或资料照片)。本市户籍选择户籍地,外地户籍选择居住地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线上申请。
(2)线下(现场)申请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告知。
(3)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
(4)公示。
(5)确认告知。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无需申领,在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时,工作人员引导办理,后续符合条件自动发放。)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
网上办理:即时受理; 现场办理:即时受理;(材料齐全、信息准确、符合申请条件,
在工作日即时受理,不含确认审核、公示、资金拨付等环节)。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享受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与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补贴、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累计计算。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
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66605255
历下区 86955623市中区 51806978
槐荫区 87957908
天桥区 85953984
历城区 88112933
长清区 87268816
章丘区 83214842
济阳区 84238515
莱芜区 76210906
钢城区 75873077
平阴县 87867123
商河县 84884517
高新区 88785703
南部山区 88112713
起步区 6660405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济南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补贴】可获济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办理指南、网上办理入口、补贴标准、办理材料、咨询电话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