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目前临时号牌已停止发放,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如上路行驶将处20元罚款。
济南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会罚款?
对于不符合以上两种情况的电动二轮车(电动摩托车除外),2020年9月15日前实行备案登记,发放临时号牌,目前临时号牌已停止发放,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如上路行驶将处20元罚款。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规定要求,所以,山东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制定并提交省政府第52次常务会,通过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公发【2019】423号)。该实施意见规定:对违标电动二轮车(电动摩托车除外),实行备案登记,发放临时号牌。根据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临时号牌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公函【2022】88号)要求,“2022年12月31日,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过渡期满后,暂不禁止上路行驶。”但是,临时号牌过渡期满后,不得办理转移登记,对于不再使用的,请您尽快办理注销。
济南电动自行车号牌丢失如何补办?
1.申请:需要补换领号牌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自己(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办人(代办人需要另外出具《委托书》、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到就近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点提出申请,填写《电动自行车补领、换领号牌情况说明》,明确号牌领取方式,选择邮寄的要填写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
2.领取:选择自取的,自申请之日起15日后,车辆所有人携带身份证明、《电动自行车补领号牌领取书》(代理人代领的,需要另外出具《委托书》、携带双方身份证),到服务点所在辖区大队车管所领取号牌。
选择邮寄的,邮政部门会将号牌送货到门,申请人需要支付邮寄费;
注:为防止恶意补牌,按照《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试行)》的要求,第二次及以上补牌的,必须由车主本人到设立在交警中队或者车管所的服务点申请,领取方式必须选择邮寄。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济南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济南电动车】可获电动车挂牌地点,挂牌材料,挂牌流程,是否可挂牌查询入口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