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济南任何个人和单位有权举报燃放、销售 (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举报经查证属实,且已实施行政处罚的,可以给予相关奖励。
济南2023年1月1日起禁止济南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燃放烟花。过年期间烟花爆竹燃放规定暂未说明,小编持续关注中。
禁止区域
济南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一律禁止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未经许可不得举办焰火燃放活动。
济南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外,各县区政府划定并公布的禁放区域以及《禁放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场所,一律禁止然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未经许可不得举办焰火燃放活动。
*重污染天气期间,本市行政区域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及举办焰火燃放活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济南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烟花】可获济南各区烟花爆竹禁燃区域、处罚条例、禁燃时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