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企业职工
职工与企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灵活就业
在山东省内居住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材料;
2.社保工作人员审核受理,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并回退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进行业务处理。
办理时间与地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济南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单位社保】可获济南单位社保开户/变更/注销/缴纳指南、社保局咨询电话,社保业务入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