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赠与,要如何办理呢?相关信息是怎样的?济南本地宝为您收集整理。
受理地点
经七路88号不动产登记大厅、
站前街9号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
各区不动产登记分大厅
办理程序
1、赠与双方自行签订房屋赠与合同。
2、赠与双方(房改房需赠与人夫妻双方)到不动产登记大厅提交登记申请及缴税申请。
3、登记机构审核登记,受赠方到申请办理的不动产登记大厅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提交必备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
(1)单位:企业应提交营业执照;机关单位应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事业单位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根据其性质不同应分别提交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个人: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为户口簿、军官证、士官证等;港澳同胞为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胞证;外籍人为护照或者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
2、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附房屋平面图2张,包括原房屋所有权证书、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赠与合同(原件,可在受理窗口签订);
5、完税或减免税证明(原件,税务联办的由登记窗口打印);税务联办申请减免税的,提交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6、划拨土地上住宅赠与的,受赠方需按房屋成交契价1%缴纳土地出让金。受赠方提交土地出让金缴存凭证。
其他资料(视情况提交)
1、申请登记的房屋原有单独土地使用证的需要提交原土地使用证,土地权属来源资料如数据库中能够查询到的,则不再收取;
2、相关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3、省直房改房上市的,应提交《已购公房确认表》(可在受理窗口填写)。
收费标准
登记费: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向一个以上权利人核发不动产登记权属证书的,自第二本证书起收取工本费。
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涉及实体经济企业的3个工作日(省直房改房从省政府行管局审批通过之日起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济南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不动产】可获预约和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入口、办理进度查询、办证大厅电话地址、办理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