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对九月份各公租房小区常态化配租报名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报名资料进行了初审,现将已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单位)和共同申请人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机关各部门、园区、办事处,驻区各单位:
为解决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和驻区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根据《济南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和《济南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常态化配租申请程序公告》的相关规定,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对九月份各公租房小区常态化配租报名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报名资料进行了初审,现将已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单位)和共同申请人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公示期为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0月19日下午17:00。
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异议人本人持身份证和书面异议材料及相关证明于2018年10月19日下午17:00前向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城市更新办公室(房屋管理中心)反馈,由城市更新办公室(房屋管理中心)进行核实。
城市更新办公室(房屋管理中心)联系电话:66959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