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济南申请国家赔偿条件是什么?本地宝为你整理!
办理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2、第六条规定,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地点: 济南市公安局,各分、县(市)局
工作时间: 工作日
办理期限: 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