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办理独生子女证有什么规定?哪些人不给办理独生子女证?或者哪些情况下独生子女证失效?
属于下列情况的,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 无合法婚姻关系的;
(二)有违法生育第二个及二个以上子女行为的;
(三)夫妻双方均为长期出国人员且尚在国外(含港、澳、台)的;
(四)子女已年满十八周岁的;
(五)一方为外国人或港、澳、台同胞及华侨,在境外还有子女的。
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无效:
(一) 依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申请再生育子女的,自批准再生育第二个子女之日起无效;
(二)违法再生育子女的,自违法再生育行为发生之日起无效;
(三)有一个子女又收养子女的,自收养关系确立之日起无效;
(四)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自始无效。